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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f anyone couldn't accept, PLZ leave. That's All.
(by Miranda, The Devil Wears PRADA.)
If anyone couldn't accept, PLZ leave. That's All.
(by Miranda, The Devil Wears PRADA.)
2011年7月6日 星期三
飛美國班機注意事項:
前往機場:
國際線航班請於班機起飛前3小時抵達機場辦理搭機手續。
國內線航班請於班機起飛前2小時抵達機場辦理搭機手續。
出發前請確認搭乘之航空公司與起飛機場航廈。
為避免地面交通狀況及安檢措施延誤搭機行程,建議旅客提早至機場辦理報到劃位手續。
托運行李:
飛美國班機托運行李重量為:經濟艙旅客每人2件每件50磅/23公斤。
托運行李請勿夾帶違禁品。
筆記型電腦以及數位消費型電子產品(如:數位相機)之鎳氫電池與鋰電池,請勿單獨置放於托運行李中。防風打火機、含鋰電池之電擊器等物品,均禁止上機;可能做為攻擊武器的攝影機或相機腳架亦必須託運,不得隨身攜帶。
托運行李內置放之液體,單獨包裝請勿超過2公升。
搭機手續辦理完成後,請先確認託運行李已通過地面X光檢查儀,再離開機場櫃台區。
安全檢查:
進入安全檢查區時,請先出示護照與登機證。
將隨身行李置入X光檢查儀之輸送帶上。隨身行李不可有:尖銳物品/氣瓶類/折疊洋傘或雨傘等物品。
通過金屬偵測門前,將身上金屬物品(如行動電話、鑰匙、硬幣、打火機、手錶、皮帶扣等)放置於機場提供之塑膠籃內,俟通過後再取回。
筆記型電腦請先關機,單獨置於另一塑膠籃內。
自2007年3月1日起,旅客出國搭機時,隨身攜帶之液態、膠狀及噴霧類物品(如:乳液、飲料、牙膏、髮膠及醫療用藥等液態、膠狀及噴霧類物品),需符合以下規定,否則會被要求拋棄:
*單獨包裝容量不可超過100毫升。
*全數裝在一個不超過1公升且可重複密封之透明塑膠袋內。
*所有容器裝於塑膠袋內時,塑膠袋應可完全密封。
*前項所述之塑膠袋每名旅客僅能攜帶1個。
*於通過安檢線時須自隨身行李中取出,並放置於塑膠籃內通過檢查。
旅客攜帶搭機時所必要但未符合前述限量規定之嬰兒奶粉(牛奶)、嬰兒食品、藥物、糖尿病或其他醫療所需之液體、膠狀及噴霧類物品,應事先向航空公司洽詢,並於通過安檢線時,主動向安全檢查人員申報,於獲得同意後,可不受前揭規定之限制。
出境或過境(轉機)旅客在機場管制區內或前段航程於航機內購買之液體、膠狀及噴霧類物品,可隨身攜帶上機,但需包裝於經籤封防止調包及顯示有效購買證明之塑膠袋內。
通過安全檢查後,旅客即可自由活動或前往免稅商店購物,但務必於登機時間前,進入候機室候機。機場管制區內之吸菸區通常在偏遠之角落,有此需求之旅客請留意登機時間。
飛行途中:
請依空服員指示就坐,將隨身行李放置於適當位置。
請了解機上安全設施之使用方式。
臺灣飛往美國之航線多有提供機上餐飲,如於用餐時間外有飲食需求,請洽空服員。
如有訂特殊餐食的旅客,更換座位請告知空服人員。
請在安全帶指示燈亮起時,回到座位並繫好安全帶。
請勿在班機起飛爬升時及降落時使用洗手間。
禁止在機上吸煙。
抵達美國:
請先將入境單(白卡,每人一張)及海關申報單(藍卡,每家庭一張)填寫完成,入境單與海關申報單可於機上向空服員索取或在美國機場拿取。
班機降落後,請依路徑指示直接前往美國機場證照檢查處辦理入境手續。
入境後請直接前往行李轉盤領取托運行李,於通過海關時將申報單交給海關人員。
有物品申報需求之旅客,請前往申報區。
有轉機前往其他城市需求之旅客,且行李可以直掛到下個城市者,於抵達美國之第一個城市下機後,仍必須先辦理入境手續,並領取托運行李通過海關。過關後再將轉機行李交給海關外之轉機行李櫃檯,再前往轉機之航廈,如已持有下段航班之登機證,可直接通過安檢前往候機室。如未持有登機證,請前往下段航班之航空公司辦理報到手續。
有轉機前往其他城市需求之旅客,且行李無法直掛到下個城市者,請在領取托運行李後,連同托運行李前往下段航班之航空公司辦理報到手續。
美國線境內航班,餐食多需另外付費,使用前請先詢問一下空服人員。
出國搭機請盡量穿輕便的服裝。
請勿攜帶動植物及其製品以免受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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