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實我7月就去過了,但那次是一個人走晃。
7月初的經歷等心情好在補上。
這次配合Sr. G的行程,犧牲月初的一天假,
其實我今年吵想去的兩個time point-【Gay pride】、【Folsom St. Party】
都因為工作關係而無法成形,超嘔!
11月終於有時間去,恰好Sr. G也要再度走訪SF,當然完全配合他摟。
這次SF先再靠近Castro的Travelodge定了一小間房。
(推薦Expedia.com,有很多優惠,我這次定了三天兩夜小房要72元!)
不過因為到的遲後頗晚,所以著實花了好一段時間找,
而且其實很眼花的,【扛棒】大大的就是沒看到~
總算就定位,小事休息後,Sr. G約了他的Daddies一同去吃飯。
之前等Sr. G的空檔時已在SFO的Friday's(!)嗑了一大客雞排,
還撐著的我,本來不想吃的。
但Daddies還是載我門去了一間平價中菜管。
我只能說,『感動。』
D&A一出爐,多明尼加沒可比的。
尤其是豌豆苗,(媽~~~)
所謂保暖私營欲,吃飽也快12點了。
Daddies載我們回旅館的時候,還介紹了離我門旅館很近的【EROS】
整理整理後,Sr. G就提說去上課一下巴。
............【EROS】我上次就有去過了................
這次不知為啥,是因為我把心思都放在某人身上還是怎樣。
再【EROS】就不斷的繞圈圈,還有看別人在娛樂。
也還不錯拉,有好幾對都很盡責任的演出。
20元還不算白花。
不過該店並非24hr,4:00am就打烊了。
打烊前30分店內還會廣播:
“Dear Customers: We're about to close at 4am, n we stop receiving new guests,
So, What u can see is what u can get, have fun...brabrabra...”
就大改是這樣吧,
廣播玩之後所有人又忙碌了起來(!)
於是,又有一波波演出的高潮(~)
所以當觀眾也看得蠻過癮的。
下課後,回到旅館睡覺,期待著明天會發生什麼事..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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